2021 年第七屆「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申請辦法(詳細規定請見文末簡章)

一、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開始申請。
二、申請日期(學校收件截止日:2021年11月30日)
(一)各大學院校申請/推薦/日期:每年 10 月 15 日至 12 月 15 日。(兩個月)
(二)「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收件截止日期:每年 12 月 15 日。
(三)得獎公布日期:每年 01 月 15 日。
(四)頒獎日期:每年元宵節前後。(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2021 年第七屆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申請對象
1.國內外專科、大學、研究所就讀之學生,不限科系,亦不限同期間內是否領有其他獎學金,凡在國內外各大學院校求學之學生,其申請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經其就讀大學院校評定為成績品性優良的學生。
2.對學校或社會具有優良事蹟或貢獻或特殊專長,且有相關單位之證明文件者。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
1.獎學金頒發:每學年度發放 1 次,每項獎學金計 1,000 美元,依評審結果錄取。
2.獎學金金額:明妃傑出貢獻 1200 美元;承恩、瑞景 1000 美元。其餘各獎項為 第一名‥500 美元;第二名‥300 美元;第三名‥200 美元;同時頒發獎狀/紀念品。
3.感恩獎與傳承獎:指前三名以外所頒發的獎項,名額及金額視申請人數而定。
★「感恩與傳承」定位為國際性活動,獎學金以美元計價,但以新臺幣發放為原則, 惟亦得以美元、人民幣、英鎊…等強勢貨幣發放。若以外幣兌換新臺幣,則以申請當年 3 月 16 日的銀行買入匯率計算,扣除手續費用後四捨五入,並以百元為基準。(☆發放幣別由協會決定之)
(三)評審標準
1.學年成績‥占總成績 50%。以申請年度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計算 (計算至小數點第 2 位,第 3 位四捨五入)。(必備)
2.對學校或社會貢獻、學術、特殊才藝、自傳占總成績 50%。評分標準如下‥
(1).自傳(格式不拘,請用 A4 紙打字,3000 字以內):10%。(必備)
(2).對學校之優良事蹟,且具有證明文件者(10%)。
(3).對社會之特殊貢獻,且具有證明文件者(10%)。
(4).對學術之貢獻,且具有證明文件者(10%)。
(5).具有特殊才藝,且具有證明文件者(10%)。
3.外籍及國際學生自傳須包括中文與所屬母語(如美、義、越、韓…等)兩種(必備) 備註‥對學校之優良事蹟及對社會之特殊貢獻發生日期,以申請年度 7 月 31日之前 2 年內為準,需檢附佐證資料,並請簽名。
1.填寫申請表(如獎學金為表 2 及表 4;藝文為表 3 及表 5;傳道表 6;承恩/瑞景表 7 等)。請在__(必填)_空白處填寫類別(如 A 臺灣各大專院校),每項申請均為獨立審查,可同時參與多項,但每項均須填寫申請表,並附相關證件資料。
2.申請年度之學生證或當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4.自傳正本 1 份,需親筆簽名。
5.優良事蹟及特殊貢獻佐證資料影本,清寒證件影本,需親筆簽名。 ※所附證件如為影本,須由所屬大學核對正本後,加蓋核對人職章及「核與正本無誤」章,申請文件資料及所附證件等,無論是否獲獎,均不予退還。
【獎學金公告】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獎學金暨藝文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