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經貿文辦)近日收到不少港澳學生組織及香港同學的查詢,內容有關其香港特區護照將要過期,但因學業及其他原因未能及時回香港辦理換領的情況。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相關資料,於台灣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可以郵遞形式將申請寄送至香港入境事務處,然後,申請人必須親身前往香港,在其入境事務辦事處出示證明文件的正本以領取護照,相關詳細安排可參閱以下網頁。(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bb&secondTab)
根據經貿文辦過往得知,若有關同學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持有過期特區護照應不會影響其返回香港。有關同學可在購買機票時通知航空公司,一般而言航空公司可在辦理登記手續時作特別安排。在離境時,同學可以有效的台灣居留證或出入境證辦理離境手續,在抵達香港後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
然而,過期的特區護照可能會影響其在台灣申請居留證或居留證延期。部分其他服務(例如健保卡、工作證、銀行及電訊服務等)也可能需要有效的特區護照正本作為證明文件。有關同學亦無法持過期的特區護照前往第三地。有關同學若有需要應自行考慮是否回港更新護照。
我們留意到網上有訊息指經貿文辦可提供相關文件證明代替已過期的香港特區護照,有關說法與事實不符。經貿文辦為民間機構,主要負責推廣兩地經濟、貿易、文化交流。經貿文辦亦會為在台香港居民(包括在台香港學生)在緊急情況下提供可行的協助,但並無權力辨別有關旅遊證件的真偽、提供任何「文件證明」,或給予相關的專業意見。有關同學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查詢有關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特區護照的事宜,以便該處給予正確的資訊。